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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落户式婚姻”——婚姻捷径的悲怆

来源:网络   作者:未知  时间:2016-05-28

 结婚是两个相爱的人,结合到一起,为了爱,为了更好的生活,彼此相爱,相互理解,永远走下去,不管生活的烦恼和快乐,厮守到老。但是有些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,甘愿与不爱的人结婚,这样的作法不但不会在将来的婚姻生活中得到幸福,反而造成不愉快的结局,甚至酿成悲剧。想圆“长安梦”的外地女子王某就是其中的例子。

  随着北京海淀法院的判决尘埃落定,外地女子王某的“长安梦”碎了一地:为了落户北京,王某与精神病人小张登记结婚。后被张某监护人发现,起诉到法院。日前,法院以“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,婚后尚未治愈的,婚姻无效”为由判决二人婚姻无效。

  为了成为真正的“北京人”,不惜寻求精神病人的“帮助”,通过“婚姻捷径”获得一个京城户口,该名外地女子这种攻于算计的做法令人生厌。然而,刨去道德层面的价值判断,当“黄粱美梦”遭遇“梦醒时分”,我们还是多少能够从中读出一丝个体的悲怆与哀鸣。

  必须承认,尽管“逃离北上广”的说法日渐高涨,但相比零星的离场者,更多的人则像飞蛾扑火般涌向这几座代表着繁荣与进步,交织着理想与欲望的大都会。然而,森严的户籍壁垒却使他们不得不舔舐“久在异乡为异客”的苦涩。

  于是乎,找“屌丝”“土著”结婚便成了许多外来者,特别是弱势女性的重要法门。当“落户式婚姻”成为一种现象,与其说是“人性之恶”使然,毋宁说是拜社会现实所赐。

  一方面,巨大的区域差异、不均的资源分配使得北上广深拥有了其他地方不具备的城市魅力。别的不说,单就教育一项而言,根据北大法学院的一项研究课题得出的结论,安徽考生考进北大的概率只有北京孩子的1%。换句话说,落户北上广是每位“理性经济人”趋利避害的必然选择。

  另一方面,坚硬的户籍政策却在各种堂皇理由的装扮下徒增着迁移者的“机会成本”。对此我们不禁要问:既然接纳了外来者的劳动与税收,凭什么不让他们分享自己的资源与福利?要是没有户籍政策的阻碍,谁会愿意嫁给精神病人?

  由此而言,王某不过是现实“子宫”中孕育出的一个“被侮辱和被损害”的悲剧人物。如果区域间的发展失衡得不到改变、户籍壁垒不能够彻底破除,那么“落户式婚姻”便不可能彻底消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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